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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聯(lián)網(wǎng) 俠名 修車常識 2016年09月15
有車的人其實并不怕罰款,但扣分確是相當難受的事,因為一旦超過12分,駕駛證就會被扣。因此就衍生了一個職業(yè)——“收購駕駛分”,而很多有駕照不開車的人也樂意去賺這個錢,但實際上這是違法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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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修訂的刑法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這樣兩項規(guī)定:
一,代替實際駕駛?cè)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(jīng)濟利益的,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這天看上去處罰并不重,但第二條就有些嚴重了。
第二條就是,第一次被處罰后再犯的,以及組織、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?cè)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(jīng)濟利益的,處15日以下拘留,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,同時,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并且5年內(nèi)不得重考,有違法所得的,予以沒收。這條就相當嚴重了,要拘留還要吊銷駕駛證5年不得重考。
去處理違法處罰時,要求在窗口拍一張本人與駕駛證在一起的照片,確認違法行為系本人來處理的。而如果不是車主前來處理車輛違法行為,一經(jīng)查證是代人處罰,,這項違法行為將繼續(xù)被視作未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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